SAP 的应付暂估或者 GR/IR 不是统驭科目,也就是说这个科目不能核算到供应商。
但是从实际业务出发,应付暂估也算是供应商应付的一部分。
应付暂估也是我们的债务,虽然发票没有开过来,但是早晚要付出去的,如果对这一部分不做好管理的话,一旦开过来金额比较大的发票,公司现金流就会出现问题。
但是呢,这个科目又不是统驭科目,没办法核算到供应商,那改怎么办呢?
只能直接开发报表了。

这个报表取数逻辑是这样的。
1 期初导入部分我们在分配那个地方填入供应商代码,那么我就知道那笔应付暂估是哪家供应商了。
2 期初应付暂估清账的时候我们用 MIRO ,这个凭证的对方科目就是供应商,这样的话也OK了。
3 正常收货的时候,应付暂估ACDOCA那行 会自带 供应商代码,这个也可以抓到供应商。
或许有点凭证抓不到也没问题,肯定能根据物料凭证追溯到采购订单,然后采购订单上就有供应商了。



注意:我们统计出来的应付暂估,要和FS10N 对的上,如果对不上要查找原因,完善取数逻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