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P顾问段位之铂金(MIR7 发票预制 MIRO 采购对账)

在前面黄金篇中,我们跟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基本没问题了。
但是在实际项目中对账还是有很多细节的问题。
这个操作层很简单,但是在流程规划方面就差的很远了,特别是在SAP的项目之前是金蝶,就更能考验我们的经验了。后面的讲解重点也是理解,而不是操作

一、退货
SAP退货有几种,最常见的是按原单退货或退货采购订单
比如:订单10个,你收了8个,然后在收货的8个中又退了3个,那么原订单还剩下5个未交 ,如下图

那么本月对账5个,没有争议。
但是有人说了,难道还有不在收货中退的场景?
不好意思,在系统层面还真有。
前面不是说了,订单10个,收货8个,我们退3个,有时候并不是在收货的8个中退,而是重新创建一个退货采购订单,如下图

这个知识点在很多课程里都有讲,很多人也都很熟悉。
说实话,这个知识点背后的业务背景和逻辑我一直想不明白,也没见到任何人能把这个逻辑讲清楚。
原因有二个:
1、退货对于业务层面就一种,但是在操作层面却有两种,是不是给别人犯错的机会?
2、认真思考一下,你作为一个采购经理,原来下10个你审批了,退了3个你肯定还需要,你是不是还要下3个采购订单,你总共是不是审批了13个采购订单?当然还会审批3个退货采购订单,总体上都对得上,就是感觉别扭。
当然,很多课程在讲退货采购订订单的业务背景是:一年前收货的,退的时候不知道退那张入库单了。
这样讲好像也有道理,但是我不可以随便挑一个入库单吗?思考归思考,SAP这两种模式我们也会接受
但SAP两种退货模式会带来一个问题,是我们铂金段位应该知道的事。
比如我们10号收货100个,13号退货30个,我们会用原单退货,这个是没问题的。
但是如果4月28号收货200个,5月1号退货80个,虽然业务一样但时间点不同,你就不能用原单退货了
因为一旦你用原单退货,SAP只能4月只能做出120个的数量了,但是供应商认为,退货是发生在5月,4月还是100个,SAP认为你做4月时既然知道退货了,4月只能做120个。双方矛盾就开始了。

注:在金蝶中,退货日期在5月1日,系统4月对账是200个。


你如果能化解矛盾更好,如果化解不了,5月那个退货就不能按原单退货了,只能按退货采购订单了。


既然,跨月不能按原单退货,这样就要求我们顾问做一个增强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,不然用户一定会出错

二、基于收货的发票校验

我们在绝大数情况是基于收货的发票校验,如果没勾会引发很多问题。
但是呢,很多顾问BP主数据不设置必输、订单里面也没有增强控制,还埋怨用户操作不当,这肯定不会发生在铂金顾问身上。

三、价格体系

大部分人都是凡俗夫子,特别是采购在受到利益的驱使下,难免与供应商和睦相处。
我们前面所有章节讲的价格都是自己录入,没有任何控制,如何让这个价格不是手工录入,而是闭环。
或许几句话就赢得老板的信任,后面所有的工作都好展开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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